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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越明末,我率先举起义旗
小香烟
85万字
连载
++赢庆穿越到明末陕西,抢在王二之前聚众起事,掀开了明末农民起义的序幕,历史名人纷纷登场。 杨鹤:“贼势日盛,岂能怪我,招抚本是良策,然国库空虚,钱粮不济,我难施为也!” 洪承畴:“庆贼部众之战力,不弱关宁军,屡次败我,若不尽早除之,恐为国朝大患!” 曹变蛟:“可恶,我率千骑冲阵,差一点便可诛杀庆贼,时运不济也!” 卢象升:“我卢象升为国效忠,何惧马革裹尸,尽管来战!” 秦良玉:“我一妇人,有幸得
最新章节:第347章 秦盛投效,高迎祥来信
胖花花
1温思昭同周私焰厮混过一个夏天。日光炫目,蝉鸣热烈,风吹过树叶发出沙沙声,夏天那么讨厌,抽空人全部力气。他们在狭小闷热的房间里亲吻做爱也拥抱。床上亲密事情全做尽,床下擦肩而过不相识。周私焰总爱说温思昭狠心,他在纸上一笔一画写下我心昭昭,又笑起来,再没那样出众又温柔的皮囊能蛊惑人心。温思昭以为自己不会受到蛊惑的。毕竟她最心狠。直到周私焰走后,她才意识到,十八岁无意燃放的那束焰火,终成了引火自焚。2周
Remains
李冬青是个典型的小城做题家,既不认同努力能够让人登天,又笃信着天道酬勤,功不唐捐。不刻板,但有点执拗有点死心眼儿。林敢呢,高干子弟一个,大院儿里长出来的最受捧的顽劣少年,可能折腾。院里同龄的都期待着这厮栽个大跟头,盼了老久也只盼到林家老头揍了顿大的,结果他头也不回地就跑了。再见时,谁也没想到,林少爷到了李冬青手里,就蔫儿成了棵小白菜。林敢,我们不早就没关系了吗?分手可以,但是下家只能是我。你不缺钱
倪匡
一年四季,我最喜欢秋。风和日丽,天青云白,温度是使人体感到最舒适的摄氏二十度左右,空气的相对湿度徘徊在百分之七十上下,深深地吸一口气,都使人感到,生活在地球上,还真的不算太坏。两三个星期之前,令
小小听肆
来阅文旗下网站阅读我的更多作品吧! 曾经的逍遥花仙一朝穿进了自己追的小说里。 成为了主角唐三的妹妹!昊天斗罗的亲女儿! 原本还对这个世界抱着无所谓态度的她在经历过全员团宠的感觉后当即就转变了观念! 看她如何手握剧本,阻止悲剧发生! 一路走着走着,她突然发现有什么地方不对。 咦?这个世界怎么变了,什么时候全大陆高级魂师精英大赛变成九人一队了? 嗯?卧槽!怎么还撞过来一个新大陆? ! 完了完了,全大陆
我永远爱娇气包美人攻
攻是大美人,被丢弃在魔物森林,本该难逃一死,好巧不巧,他在魔物森林遇见的人是森林的主宰者。 拥有双性身体的美人是滋补主宰者的绝佳补品。 当然此补非彼补,体液能滋养主宰者的身体,攻前期被当成工具人,被受玩弄身体,女穴被开发,被受扒开下面舔穴,体液被受舔吃,吃完还要往攻的女穴塞有催情功能的玉石。 男性生殖器官被主宰者用身上的触手玩弄。 触手形态:蛇/藤蔓,可切换,形状不固定。 后穴被侵略,前后都被塞玉
kaka1812
又穿了? 我这是在哪? 怎么是这个姿势? 看到眼前的陌生景象,幺鸡本能地意识到自己来到了一个全新的时空。 眼前只有紧贴着地面的一道视线,还被下垂的床单挡住了近乎一半。 从看到的光线强度来判断,现在应该还是白天,只是所处的位置有点坑。 自己好像趴在某人的床底下,只要稍稍一仰脖,就会磕到脑袋。 幺鸡只能轻微地挪动身体,找到了一个相对舒服的姿势,静观其变。 如果这是一个女人的闺房,到了晚上,就可以……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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